检查内容
一、安全设施设计。
检查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检查内容

二、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与质量
检查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检查内容
三: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
检查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本办法第七条第( 一)项、第(二 项、第( 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检查内容:
四;安全设施重大变更管理。
检查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己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二 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二)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检查内容:
五;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未经批擅自施工情况。
检查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 202288号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二十七)新建、改扩建矿山建设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l.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出现重大变更未经再批准擅自组织施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