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品论社
总统,英文President,是现代世界实行共和制国家的最高行政国家元首的名称(之一),通常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
拥有总统的国家,可按照总统实际行政职权分为总统制、内阁制和半总统制。
在总统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拥有国家最高行政职权;在内阁制国家,总统仅是具有象征性意味的虚位元首,真正行使行政职权的是由内阁产生的总理或首相;而在半总统制国家中,总统和内阁总理的职权分配介乎总统制和内阁制之间,因此又称为双首长制。
有的国家,不止一个总统,而且这些国家的总统未必是国家元首或行政首长,例如欧洲的波黑和非洲的坦桑尼亚,都同时拥有两名总统。
在内阁制国家中,通常不设置副总统;而在半总统制国家中,有的设置副总统,如保加利亚;有的则不设置,如德国。
而总统制国家则大多设置了副总统,但当中也有例外,如韩国、墨西哥、智利等国。
副总统作为“备位元首”,一般来说没有具体行政职权,但可根据本国法律或者总统的授权行使一定的实际职权。
副总统最大的职能是作为总统的“后备”,当总统在任期当中死亡、被弹劾、解除职务或不能视事时,由副总统候补继位。
像韩国、墨西哥这样的不设置副总统的总统制国家,其“备位元首”由其内阁首长或议长承担。例如韩国的内阁首长总理,由总统任命,是总统的主要行政助手,当韩国总统死亡或被弹劾时,总统的职务由总理代行。
归根结底,副总统作为总统的“替补”,在权力架构已经清晰明了的现代国家,副总统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
作为一国“副元首”或者“备位元首”,副总统的职位和级别无疑是极高的,但与此同时,其所拥有的实际职权却很低,职级和权力不成正比,这就给副总统的处境增加了一丝尴尬气息。
虽然在内阁制国家中,总统作为“虚位元首”,本身所拥有的行政权力也与其政治地位不相匹配,不过最起码,虚位元首作为国家象征,承担着国家层面的礼节性职能,同时对掌握实权的政府首脑进行制衡和监督,达到一定的分权效果,因此具有必要性。
而副总统,则既无需承担礼节性职能,更遑论对本就是其上级的总统进行监督制衡。
而另一方面,发生副总统“后备上位”的情况的可能性是非常低的,换句话说,没有必要为了这种低概率事件而专门设置一名“替补球员”。再者说,替补这一角色可以安排给其他高级官员,例如内阁首长、议会首领等。
不过,在美国历史上的46任总统中,曾发生过9次副总统“替补”上位的情况,除了著名的尼克松因“水门事件”主动辞职以外,其余8次都是总统在任内死亡,当中包括了4次任内自然死亡情况和4次遇刺身亡情况。
按照这个概率(9/46)来说,美国总统也算是高危职业了,也许这就是美国设置副总统的原因之一吧。